苏政地M[2020]41号
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兴市银杏路(东阳路至
科太路)道路工程土地征收的批复
泰兴市人民政府:
你市呈报的(泰)地挂呈字[2020]第1号泰兴市银杏路(东阳路至科太路)道路工程收悉。经审查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,将位于济川街道钱庄村、姚王镇北殷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.5384公顷征收为国有,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。
二、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,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,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,落实安置措施,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,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2020年9月25日
抄送: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、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0年9月28日印发